2009年1月,成都将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将统一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参保人员也可无障碍跨地区流动。
2009年1月,成都将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区(市)县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将实行统一,参保人员也可无障碍跨地区流动。
经过调研,成都已基本明确把医疗保险纳入全市统筹。统筹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分级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原有方式征缴,同时,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调剂使用。市劳动保障局要求,12月前全市各区(市)县要分别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局,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目前,大多数区(市)县的医保局都获得了批文,只等人员到位就可挂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