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明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再增加6个试点城市,扩大到12个市。目前,新增的6个试点城市正在进一步审定中。据了解,到2008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将扩大到500万人。
2007年9月,我省首选青岛、威海、莱芜、淄博、东营、泰安等6个市为首批试点城市。按计划,2008年进一步扩大试点,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
省政府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70元,各市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自行确定。此外,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目前,省财政已经安排了专项资金6000万元,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