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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现工伤保险全面市级统筹

2012-02-2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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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实现全面的统筹。

10月底参保人数达590万,提前完成全年目标

到10月底,河北省11个设区市全面实现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记者16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各统筹地区实现了制度政策、缴费管理、基金管理、认定鉴定、待遇支付和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六统一”,实现了真正意义上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据了解,我省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过程中基金安全、待遇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得到强化;实现市级统筹后效果明显。突出表现在基金保障能力、业务管理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市、县两级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有力带动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等其他工作的进展。

实施市级统筹以后,社会对工伤保险更加关注,社会声誉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在一些原来基金积累较少、支付存在一定困难的县区基层,实行市级统筹确保了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职工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对工伤保险更加了解和支持。

工伤保险扩面征缴提前完成。到9月底,全省参保人数达到587万人,比部下达580万人的任务超过7万人,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截至10月末,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0万人,比去年底净增参保人数31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138万人,也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平稳增长。截止到10月末,实现收入11.1亿元,全省平均基金征缴率达到97.0%。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近18.2亿元。

记者另悉,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受收到工伤认定申请32378件,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共32066件,其中工亡职工823人;工伤认定复议案件275件(未参保261件),其中到10月底维持234件,维持率为85.1%;行政诉讼案件178件(未参保165件,到10月底胜诉150件,胜诉率84.3%。劳动能力鉴定方面,上半年全省鉴定总数达到8380人次,有8301人次达到不同伤残等级,其中1-4级532人次,占到总数的6.41%; 5-6级749人次,占9.03%;7-10级7020人次,占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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