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但对于患大病、重病的农民群众来说,处于“广覆盖、低水平”层次的新农合报销数额仍是杯水车薪。为此,石市推行参合农民“大额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解决了患大病农民医疗费用过高、负担过重的难题。
石家庄2005年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全市参合农民达到了540多万人,参合率87.54%,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但是,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比、封顶线和保障水平还比较低,赔付封顶线仅为2万元,参合农民患病特别是患大病后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难以承担。
大额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在新农合基础上,由财政出钱与人寿保险企业合作,为参合农民按人均3元以上标准购买大额医疗保险。石家庄市卫生局局长闻宏海表示,经过调研分析,如果农民住院总费用在6万元以下,新农合最高可报付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万元,剩余3万元,一般家庭可以负担,且有能力在几年内消化吸收,不至于摧毁一个家庭。因此,最后确定财政按每位参合农民每年3元以上的标准投保,保险公司对患大病农民给予赔偿,医保起付线为6万元,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报费用的8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赔付比例为70%;参保农民家庭中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报销比例可提高5%。
石家庄市卫生局农村处处长苏丽说,大额医疗保险使全市初步建立起新农合基本保障、医疗救助、人寿保险大额保险的医疗保障全覆盖体系,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目前,全市多数县已开始运转大额医保制度,上半年开始运转的3个县就补偿30名大病农民,人均补偿数万元至1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