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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注困难企业职工 从无到有全部纳入医保

2012-05-2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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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实行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分开参保的制度。这一制度充分解决破产关闭和特困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因单位欠费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问题。

为解决破产关闭和特困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因单位欠费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问题,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实行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分开参保的制度。这意味着全市24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因单位欠费而不能看病就医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1010家特困和破产关闭企业的12万名职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全市享受医疗保险的人员将达到90余万人。

据悉,为完善全市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按照“先参保、后分开”的原则,要求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于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对确无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明确缴费责任、办理参保手续后,其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随全市统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自今年7月1日起实行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分开参保的办法。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正常缴费的,其退休人员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分开参保后,全部设立个人账户,每月按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的4%注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分开参保后,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变。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共有1010家破产关闭和特困企业,12万名职工,其中在职职工6.7万,退休职工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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