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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政府补助90元

2012-04-28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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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城镇居民医保启动进程。同时发布,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从52元提高到90元。截止目前,全省有30万困难人群在政府的全额资助下参加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保完成率最高是东莞,已有111万人参保,完成率已达到99.1%;最低是汕尾,不过44人参保,城镇居民参保率仅0.01%。

62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表示,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已按照国务院部署于二季度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截至7月底,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678.9万人,其中62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今年5月1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标:到年底,总体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等市参保率要达到100%;梅州、湛江、揭阳、惠州、韶关、肇庆等市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汕头、河源、汕尾、江门、阳江等市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

补助标准提高48元

从今年开始,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大幅提高48元,具体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转移支付地区的补助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1元,市、县、镇三级财政补助的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5元,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提高到不低于4元,今年各级财政总体补助标准不低于90元。

在此基础上,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需要缴费。截至目前,全省享受政府全额资助的困难人群共有3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了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

在重点保障住院及门诊大病的基础上,我省佛山、中山、深圳、东莞、湛江等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在原有保障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实行门诊统筹,提高了政策的吸引力,切实满足了广大参保人的门诊待遇需求。

全省21个地级市城镇居民医保进度

城市 参保人数 任务完成率(%)

广州 30.9万人 20.6

深圳 38.6万人 45.9

珠海 33.9万人 96.9

汕头 0.16万人 0.4

佛山 221.2万人 94.5

韶关 10.7万人 23.9

河源 3.4万人 13.5

梅州 27万人 67.5

惠州 27.4万人 59.5

汕尾 44人 0.01

城市 参保人数 任务完成率(%)

东莞 111万人 99.1

中山 60.7万人 67.5

江门 3.6万人 8.1

阳江 0.5万人 1.5

湛江 35.7万人 54.9

茂名 0.7万人 1.7

肇庆 21.7万人 51.7

清远 6.7万人 16.3

潮州 2.7万人 10.7

揭阳 28.3万人 81

云浮 14万人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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