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丹阳医保部门了解到,依据今年(08年)新出台的《丹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该市为5万多名至今尚未有任何医疗保障的城镇最困难人群补办“居民医疗保险”。
为解决这5万多名下岗失业、年老体弱等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空白,丹阳市因地制宜推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立足于“保大病、保住院和兼顾门诊”原则,城镇居民个人只须交纳300-600元(低保户、二级以上重度残疾、重点优扶对象,还可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就可享受到住院报销66%-90%医疗费,全年累计最高可报销10万元。据悉,这是丹阳市继城镇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保之后推出的第三个医保险种,从而形成了覆盖全市81万人口的完整医保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