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昨日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透露,2008年广东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降低住院和特定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提高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排全国首位
刘昆在其《关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2007年度决算和2008年第1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透露,200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收入911.8亿元,比上年增加138.51亿元,增长17.91%;基金支出514.66亿元,比上年增加85.31亿元,增长19.87%。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97.14亿元;滚存结余1758.3亿元,比上年增长29.18%。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及基金结余总量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刘昆表示,2007年广东社保工作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缴费人数占参保在职职工的比例)偏低。由此直接影响了养老保险费的收入,因而在基金支付刚性增长的情况下,越来越多城市的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二是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积累偏多,影响了基金发挥效用。2007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82亿元,相当于2007年全年医疗保险支出的2.8倍,特别是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占了近80%。一方面基金大规模沉淀,另一方面群众反映看病报销比例低。
年内启动地方养老保险试点
刘昆透露,2008年,广东将力争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2350万、1380万、2080万、2130万和750万。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500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达到200万人。
他表示,广东还将在2008年启动地方养老保险试点,并着手研究和制定省级统筹方案,完善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同时,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社区门诊医疗统筹,并降低住院和特定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提高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