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将开展2010年度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审工作,主要是参保单位申报 2010年职工缴费工资基数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经审核确认后,依据各单位申报的数据,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
市医保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杜绝少报、瞒报、虚报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同时填报单位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以及隶属关系、行业类型等基本信 息,以便为今后实行网上申报数据提供准确信息。未在5月14日之前申报基数的单位,市医保中心将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为其确定缴费基 数。各单位应从4月1日起到道里区友谊宫领取材料并及时申报。市直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和2010年1月1日后新参保单位不参加年审。开发区、呼兰区辖区内参 保单位领取材料及年审在当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