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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慢性病被纳入医保

2012-05-2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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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山东省招远市已将慢性病的8个病种纳入医保范围,医保报销最高额达3000元。这一政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患者的医疗费压力。

本月开始,山东省招远市将患慢性病的参保职工正式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诊费用管理。纳入门诊统筹的职工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个人医疗账户金全部用完的基础上,在1000元(不含)以上的部分,退休职工报销80%,在职职工报销75%,最高可享受的报销额度为3000元;年末最后一个月集中结算一次。

慢性病是困扰参保职工健康的顽症,是仅次于统筹病种的门诊医疗费较高的一些疾病。今年以来,山东招远医保处结合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及历年结余情况,针对慢性病患者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特点,决定将慢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及肾病综合症、银屑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病3期、脑梗塞恢复期等8个病种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这一政策的施行,将大大减轻慢性病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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