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2岁的王彩珍家住柯桥城区,前不久,她经人介绍到一家纺织企业做挡车工。她一上班,厂里就根据规定,要求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起医疗保险,王彩珍想起自己已在村里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是她就去询问有关人员,自己是否还要参加企业里的医疗保险?当得知这两个保险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项时,王彩珍犹豫了,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选择哪一种最实惠。于是,她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希望记者能够采访一下有关部门,给她一个正确和专业的建议。
接到王彩珍的求助电话后,记者采访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据该科负责人介绍,这两个医疗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门诊报销各有特点,而住院报销则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较高。其中,在门诊补助方面,《2010年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在县内镇(街道)医院门诊诊治的可报销医疗费用报销30%,其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内的药品报销35%;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40%;在县级定点医院门诊诊治的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35%。
而《绍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则对企业职工医疗门诊费用进行“包干”使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就医、购药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缴费职工每人每月按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2009年的情况是,在职缴费职工有每人每月26元的门诊医疗补助,退休职工每人每月有39元的门诊医疗补助。
与此同时,在住院报销方面,根据《2010年度绍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住院诊治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县内镇(街道)医院报销75%。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报销60%。3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年度内每人累计最高报销封顶81000元。
而《绍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累计4万元部分、累计在4万元以上至7万元部分、累计7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分别可以报销80%、85%、90%,退休人员可以报销85%、90%、95%。这意味着,住院诊治医疗费用在报销范围内至少可以达到80%的报销率。
此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有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其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最高限额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补助80%,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为了让大家有个形象的概念,这位负责人还给记者仔细算起了一笔账。比如一个农民,平时一般去门诊看病,花个500元就差不多了,假设他去看县内镇(街道)医院门诊,看的是中医,可以报销40%,也就是200元左右,看西医的话,如果全部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报销35%,则最多是175元。如果去县级医院门诊诊治,只能是看中医才符合报销范围,可以报销35%。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尽管每月钱不多,但可以累计,就医范围和医院等级也不受限制。
更重要的是,如果是生病需要住院治疗,那么怎么也得花上四五千元,以5000元计算的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多报销75%,即3750元,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少是报销80%,就是4000元。尤其是大病医疗补助方面,更是相差很多。
该负责人说,都说因病致贫,这里的“病”大多是住院治疗的“大病”。一般不用住院治疗的毛病,看门诊也花不了多少钱,且也不会老去医院看病,所以两个保险尽管有着各自的优势,在缴费方面,甚至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多缴不少。但对于可以有两种选择的老百姓来说,也许选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保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