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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城乡合作医保参保率达98.67%

2012-05-25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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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大足县已有91.2万人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98.67%。大足县加强了对合作医疗保险的监管,尤其是定点机构和医保报销等关键问题,切实将合作医保工作落实到位。大足县就居民医保待遇也进行了调高,并提高了重病患者的报销率。

从大足县医中心获悉,今年,该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91.2万人,参保率98.67%。其中,农村居民参保76.4万人,参保率99%;城镇居民参保14.79万人,参保率93%。

今年,县医保中心以规范合作医疗保险运行管理,努力提高基金运行效益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重要途径,狠抓了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便民报销等工作,使城乡居民受益度不断提升,1-8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各种医疗费用9455多万元,促进了城乡医保工作平稳、持续、健康运行。

据了解,今年大足县城乡群众医保待遇得到了提升。体现为扩大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将城乡居民外伤和部分医用材料费用纳入报账范围,实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同等待遇;提高了报销比例。门诊医疗费增加了10元/人年;报销比例上调了5个百分点;报销限额一档由5万元提高到7万元,二档由7万元提高到10万元;降低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分别下降100元以上;对500多名群众实施了406万元的二次补偿,最高个人补偿标准达到了4万元,提高了重大疾病患者的报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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