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大庆市将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意见》。用人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6%调整为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至11万元;新农合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至5万元。
大庆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至11万元政策调整后,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由8万元提高到11万元。同时,增加了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疾病病种,慢性肾小球肾炎、风湿性心脏病等12种疾病都将纳入门诊统筹范围。门诊统筹费用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