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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

2012-02-23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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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最年轻的省辖市济源市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在全省率先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打破新农合和城镇医保之间的界限,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济源市总人口约66万,在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之前,济源市新农合参合人员52万人,年征缴保险费1.2亿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10.4万人,年征缴保险费2361万元。

据济源市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济源市取消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区别,两种医保制度并行带来了一定的弊端。首先,户籍制度改革取消身份差别后,导致参保对象界限模糊,出现重复参保缴费、财政重复补助等现象;其次,新农合和城镇医保之间没有建立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不利于推动农民变市民和城市化进程。

为此,济源市将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列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在政策上,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与新农合政策整合为一,变“两项政策并行”为“一项政策全覆盖”,建立了“城乡全覆盖、缴费可选择、待遇较均衡、政策可衔接”的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体系。

整合后的济源市城乡居民医保体系促进了城乡医疗保险待遇的均等化。在参保范围、缴费标准、财政补助上做到了全统一,全市居民不论身份、年龄,均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设置每人每年30元和每人每年200元两个缴费档次,居民可选择不同档次参保,各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的补助标准保持不变,并保持一致。

济源市还逐步统一医保待遇和用药目录,设置与两档缴费标准相对应的医保待遇,努力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不同的用药目录统一为一个用药目录;济源市还统一了社会保障卡,一人一卡,居民持卡就医,医疗费用可即时结算。

目前,济源市财政年度增加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800万元到2000万元,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位居河南省前列,预计到2011年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将达到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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