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降低企业社保费率

2012-05-2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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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下调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扶持企业的发展。本文就具体措施作了详细说明。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职工队伍

4大措施为企业减负

为了帮助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企业,东莞社保基金将在全省率先采取实际措施,为企业减负4.75亿元。从3月1日开始,东莞将执行的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4大政策为帮扶企业,困难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从下周正式开始。

4大措施为企业减负

东莞市社保局长梁冰昨日介绍,当天上午东莞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通过了“东莞市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相关文件。

“东莞在全省率先采取实际措施落实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减负,对东莞企业增强信心、尽快走出危机有实际的推动作用。”梁冰说。

经测算,“社保将为企业减负4.75亿元,因为东莞的社保基金一直处于良性运作状态,社保基金累积结余完全能够承受。”梁冰说,从下周开始相关的措施正式进入操作阶段。

声音:政策提升企业信心

唯美陶瓷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何继业认为,社保费率的阶段性下调和困难企业缓缴保费的政策,是国家和政府在金融危机中对企业的关心和帮助,能提升企业的信心。

他同时也提出,社保费占的比重不是特别大,但目前许多企业都觉得税率太高了,如果能降低税率的话,企业的负担会降低很多,有利于更快走出困境。

这种看法也得到了中心人才市场副总经理郝荣的认同,“相对于缓缴社保,企业更希望降低税率,现在的税率较高,不仅给现在已有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也提高了创业的门槛。如果赋税能够降下,创业者多了,也可以增加就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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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困难企业?

1.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

2.没有裁员或净裁员人数未达到在职总人数的25%;

3.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行为;

4.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在80%~100%之间;

5.申请前3个月没有出现连续亏损;

6.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国家限制的行为和企业除外);

7.守法诚信经营,信贷征信良好;

8.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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