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医保政策

2012-02-2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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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广东各地将在今年7月1日前全面启动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工作。

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 代参保人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支付参保人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费用;

● 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

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5%,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6万元。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可支付亲属住院门诊等费用。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刘友君介绍说,去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人数为1358万人,超过江苏跃居全国第一,参保率超过90%;全省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400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2%,其中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人数为1333万人,连续8年全国第一。

刘友君表示,“今年要跟重庆一样,实行倒逼考核机制。”刘友君说,“医保基金不是剩余越多越好,剩得越多说明你为民办的事情就越少。”

《意见》规定,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重点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取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并试行取消年度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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