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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台 老人可享受“六优先”服务

2012-05-20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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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新政策已出台,老年人可享受“六优先”服务,新政策对实施的具体办法做出了相关说明。对于无社保老人,每年可享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一次免费体检。

今后,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都要对老年人提供“六优先”服务,即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近期市卫生局联合市老龄委、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按照老年人需求,以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为原则,出台《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本市大、中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本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具体办法。

门诊优先挂号

社区优先出诊

该细则明确提出,今后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都要对老年人提供“六优先”服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就对老年人实行“三优先”服务,即优先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老年人门诊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度。

社区首诊制,就是社区居民首先在本人选择的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为患者办理转诊登记手续。未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当在住院7日内到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办转诊手续。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政策引导参保人转变就医观念,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避免基金浪费,减轻个人负担。

无社保老人

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对于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要为他们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眼底等一般体格检查,还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快速血糖、心电图、腹部B超等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费。 以上各项优待措施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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