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六一”,广州的小朋友还有一份更大的礼物,就是医疗保险。《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今起实施,80多万名广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从此告别没有医保的时代。
据悉,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定于6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在全市26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举办“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场宣传活动”,欢迎市民参加。
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分为两类:一是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还有一类是在本市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校、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在校学生凭合法学籍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广州目前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大约为80多万。其中本市城镇户口入托机构儿童、具有各类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统称为学校登记类居民,由所在幼儿园、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而其他未成年人(指当年6月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本市任何一个街道或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居民医保规定,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只要缴纳80元/人·年,便可参保,同时由政府资助80元/人·年。
居民医保特别考虑到未成年人90%的看病是在门诊的特点,除了住院保障外,给未成年人设置了普通门(急)诊待遇。他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按70%的标准支付,其他医疗机构按4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在广州市,还有很多事业职工虽然不是公费医疗,但是执行的是相当于公费医疗水平的单位医保,看完了病可以到单位报销,职工的孩子也可以享受一半的医保待遇。比如陈女士的孩子,上半年跟着她报销,下半年跟着爸爸报销。这些小孩还要不要参加居民医保?
对此,张学文表示,除了拿着公费医保卡的小孩之外,其他的未成年人均可以参加居民医保。比如陈女士的小孩,陈女士的单位可以全额或部分补助小孩参保所需的每年80元的缴费,另一方面,参保小孩看病时,在居民医保报销之外的部分,仍可按原来的标准,由单位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