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从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葫芦岛市确定200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额。
据了解,今年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为15300元。从2008年1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15300元的60%和100%作为年缴费基数,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4.6%,不建立个人账户。2008年,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额为每人66元。因此,2008年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年缴费额,养老保险:高线3060元,低线1836元。医疗保险:高线774元,低线486元。从2008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的年缴费基数最低为15300元的60%,最高不许超过15300元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