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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的基本医疗展开情况

2012-05-2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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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实施,对于整个国家和人民来书都是非常重要的。它有效的改善了一部分人民的生活,是一种利国利民的策略。在很多偏远的地区,也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内蒙古的基本医疗制度是怎么实施的。

2009年,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0万以上,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承诺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截止9月底,全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68.2万人,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70%以上。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建立了目标责任制。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自治区政府于8月初与各盟行署、市人民政府签订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责任状内容包括:扩面、提高筹资水平、提高统筹层次、提高待遇水平和加强信息化建设等6个方面内容,既有2009年任务指标,也有今后3年总体规划。同时,建立了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各盟、市也与旗县(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逐级细化了目标,明确了责任。

(二)参保居民待遇水平整体提高。全区94个统筹地区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地调整了6个方面政策:一是提高了封顶线。自治区规定3年内将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今年各地已普遍将封顶线提高到了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以上,个别地区年内可直接提高到6倍以上;二是调整了支付比例。各地已普遍将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左右提高到了6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门诊统筹;全区已有5个盟市开展了居民门诊统筹试点;四是各统筹地区已将居民生育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五是进一步完善付费结算机制。全区继续推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在盟市级已经基本实现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今年旗县级也将实现直接结算;六是进一步完善了居民参保办法。通过采取每年交费一次,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31日、居民可选择预缴费的办法,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预缴纳一年的优惠10%,预缴纳二年以上的优惠15%等政策建立了鼓励居民长期参保缴费的机制。部分地区还对缴费达到一定年限的,在最高支付限额上适当放宽等优惠政策。

(三)政策宣传力度得到了加强。制订了居民政策宣传提纲,印制了宣传品配发各地。并要求各地通过大众新闻媒体,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各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形式上做到“四有”,即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络里有信息、报刊上有文字;在内容上做到“五讲”,即讲政策内容、讲参保好处、讲政府补贴、讲参保流程、讲报销办法。宣传环境上做到“三个一”,即一户一本小册子、平台一块流程公示栏、社区一块宣传板。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和主动参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学生参保各地工作推进不平衡。目前,全区仅有通辽市、满洲里市、包头市有实质性进展。其他地区进展不顺利,仍在积极推进。其中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大学生扩面受阻。

(二)商业保险对居民医保影响较大。建议政府出台强制性措施,否则,靠学校组织学生参保难以完成。

(三)个别地区医保经办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如大学生门诊费用,原财政补贴的60元医疗费用,将随居民医保启动而取消,新的政策如何解决学生门诊费用问题,各大学均比较关心。

三、下一步工作

(一)建立大学生门诊统筹。将各大学现有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设立大学生就医首诊在校医疗机构的制度。按照学生每人20元的标准建立大学生门诊统筹,委托校医疗机构进行大学生就医管理,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总额预付的办法统筹使用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方便大学生就医、调动校方积极性、确保大学生原医疗待遇不降低。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目前,已对各地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与现行商业保险政策进行了整体比较,从目的到待遇,居民医保整体优于商业保险。近期,将指导协调部分盟市共同开展大学生参保集中宣传活动,全力推动大学生参保。

(三)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把确保大学生和其他居民的就医报销服务工作作为提升居民医保政策吸引力的重要环节。我们决定在各盟市全面建立居民就医医疗费在医院直接结算制度。免去居民就医报销环节,切实落实方便群众措施。

四、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已经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相关内容列入实绩考核内容。同时,对自治区直属各大学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二是建议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各大专院校责任制,将大学生参保工作纳入考核内容,限期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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