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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应确认公众知情权

2012-02-22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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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保险学者两重身份的孙洁,因近年来多次提出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议案,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她列席会议,孙洁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能够进入审议程序非常欣慰,尽管草案和她的期望仍有差距,但她认为,能够进入审议程序,就是最值得高兴的事情。

新京报:这个草案和你期望的有没有差距?

孙洁:有点差距,体现在还有一些“未尽事宜”,草案里提出的一些授权条款,一些问题,实际上是现在社会保险政策和事业发展中一些非常重大、关键性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方方面面互相牵制和制约比较明显,各方面利益的协调也比较艰难,所以可能就留到以后去解决。但这也表明这个草案文本有它不可避免的一些遗憾,就是留了这些授权事宜。

新京报:比如草案规定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的转移接续授权国务院规定,那么这个工作的困难在哪里?

孙洁:困难在于目前的制度不是太统一,有的地方有社会保险,有的地方没有,还有各个地区缴费基数的差异,比如异地养老,落后地区到发达地区养老,发达地区就不愿意支付这部分保险金,就只能回原地区去。

社保基金垂直监管流于形式

新京报:关于社保基金的监督,大家都很关注,对草案中规定的监督方式你怎么看?

孙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不会太大,社会监督有点隔靴搔痒。

新京报:那什么样的监督才能很有效?

孙洁:就是我们现在正在讲的社会保险的垂直管理,虽然一直在讲垂直管理,但一直流于形式,现在社保基金最多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干预,这个草案对垂直管理没有体现,可能因为是体制上的一个大动作,目前是不是这个条件还不具备。

我们现在也提在全国人大设立一个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专门委员会,目前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这块突出的问题特别多,特别集中,应该专门成立这样一个专委会,然后是各地都有社会保险局,对人大负责。

新京报:那么这种监督体制比如遇到上海社保案这种情况,能发挥多大作用?

孙洁:发挥不了太大作用,我是这种感觉。

新京报:草案规定社保基金可以投资运营,对于“养命钱”用于投资,你怎么看?

孙洁:从目前资本市场的各个主体来看,还没有成熟到足以接纳社保基金,目前还是存银行和购买国债是比较安全的。为什么呢?比如证券市场,股票要么猛涨要么猛跌,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对证券都没有有效的调节作用,说明这个市场还不成熟。

农民工社保是大问题

新京报:财经委建议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待遇逐步做到和城镇劳动者一样,现在的状况是怎样的?

孙洁:农民工社保基本上是现在各个地区有财力的或者一把手重视民生的,就将农民工纳入社保,但也就是给个人账户里存了些钱,至于企业存的钱,因为农民工不太可能在一个企业里一直工作下去,所以农民工是否真正受益现在是未知数。还有一个问题,农民工回老家了,老家没有保险,用人单位也不交了,难以实现连续缴费,那么社会保险统筹互济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新京报:那么是否需要做一个基础性规定?

孙洁:应该做个基础性规定,但是难度也很大。农民工的流动性非常强,做不到连续,各地经济水平、社会保险制度又不统一的情况下,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应确保公众对社保经费知情权

新京报:你觉得这个草案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孙洁:我觉得这个法要解决的是强制性问题。作为社会保险来说,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责权利,在这里比较完整的规范了,强制性问题解决了,下一步我认为在社保费的征缴上可能会出现大的改善,对于那种欠缴的单位,他必须掂量他要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了。

新京报:你觉得在可能的范围内,哪些方面还需完善?

孙洁:我觉得需要更加具备前瞻性,第一个特别重要的是信息披露制,这在草案里只有46条有一点规定,缴费、征收、调整情况,必须定期公示,应设专章规定,这涉及民众知情权,他有权利知道他的账户增加多少减少多少。第二个空白点是个人账户的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转移、保存、封存、灭失等,诸多环节也应该专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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