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获悉,为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强化依法征缴,规范征缴行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决定从7月6日到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而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对所检查县(区)和险种的具体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边查边整改。市民如果发现单位有不缴社保费用的违法情况,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本次检查的对象包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延伸部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主要检查范围为:2006年缴费年度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征缴情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士介绍说,对于参保单位,本次检查主要的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如实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提供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有无少报、漏报、瞒报问题。对于经办机构主要审核的内容有,核定缴费基数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依据是否充分完备,基数核定结果是否准确,有无因基数不准造成少缴、漏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而对于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的检查则主要包括,是否及时足额征收,有无违反规定减免应征收社会保险费,有无开设账外账、过渡账户,是否存在转移、滞留基金问题,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及时足额转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有无违反规定坐收、坐支等问题。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市要将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作为加强基金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统一调集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检查质量。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不但要对所检查县(区)和险种的具体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要边查边整改,而且还要对被检查县(区)和险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状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于10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报告报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地税局。普通市民或者职工,如果发现单位有不缴社保费用的违法情况,也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