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长市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参保人数达109939人,位列滁州各县(市)、区之首,超额完成滁州市下达10.8万人的目标任务。
据悉,2011年该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医疗费用保底报销比例均有所提高。其中,城镇居民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均上调5个百分点。参保城镇居民住院治疗符合相关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保底报销比例提高到了35%。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万元调整为18万元;“三无”人员及重度残疾人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万元调整为11万元;其他城镇居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万元调整为10万元。
此外,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两个病种纳入了门诊特大病报销范围,而肝豆状核变性、脑性瘫痪、活动性肺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重性精神病人药物治疗等5个病种纳入了普通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