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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5周岁应该参加医保

2012-05-2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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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关注医保问题已经很久了,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平时的看病问题。沈阳市有关工作人员就此类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就补交医疗保险问题进行了解答:最低的缴费年限为5年,25年缴满。对于灵活就业者,参加医疗保险6个月后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医保卡丢失补办的问题也给予了解答。

医保问题受到市民广泛关注。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心专家所做的相关解答见报后,市民又提出许多问题,本报请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陈学静,单位参保管理处处长徐哲,城镇居民参保管理处处长宋文斌,医疗审核处副处长王丹、工作人员刘铁军就市民提出的医疗保险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补交医疗保险

张女士问:基本医疗保险有最低缴费年限吗?

答: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满25年(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补缴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田女士问:我家住皇姑区,今年35岁,2006年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医疗保险,这种情况需要补缴吗?

答: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东陵区未按规定及时参保的人员需要从2004年1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2004年1月以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在全日制学校就学、参军,年龄未满25周岁和户口后迁入沈阳统筹地区的人员,在上述期间不补缴医疗保险费,但需在参保时提供相应材料。

特别提示:2005年满25周岁城市户口居民就应交纳医疗保险,如果未按规定缴纳,应该及时补缴费用,否则,退休的时候计算缴费年限时,如不够最低缴费年限仍需要补缴,补缴的时候是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负担会比较重。

王女士问:今年1月我去日本儿子处探亲,因急诊在当地就医,花了很多医疗费,不知能否报销?

答:《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出国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在国外和港、澳、台等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医疗保险支付的范围内。因此您在日本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不予报销。

李女士问:我是沈北新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当年参加医保是区统筹,现在已经实现了市统筹,区统筹医保卡内的钱能退不?

答: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医疗保险已经实现了市级统筹,原区统筹卡内的钱,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钱退回缴费银行卡,单位参保人员退给所在单位,可到单位领取。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邓女士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刚参加了医疗保险,多长时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灵活就业等人员首次参保自缴费次月起6个月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6个月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若灵活就业等人员首次参保时已退休,自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孙先生问:我与原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多长时间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金期满后2个月内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自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2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6个月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6个月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吕先生问:我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扣款都是啥时间?

答:为保证缴费银行及时扣缴医疗保险费,使广大参保人员按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2009年2月1日起,将办理核定及灵活就业缴费等业务时间调整为:每月1-20日办理当月参保、在职转退休、停保、退保等业务;每月21-24日办理核定及缴费扣款业务,其他业务不予办理;每月25日至次月20日办理次月参保、在职转退休业务。

关先生问:我的医保卡不慎丢失,该如何补办新卡?

答:可先拨打62167890办理语音挂失。正式办理挂失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挂失窗口办理IC卡挂失、补办手续。若参保人在此期间需要持卡住院或其他特殊情况急需用卡,可办理加急手续,办理加急手续时除提供以上正常的挂失手续外,还需提供住院通知单或住院病历首页的复印件。参保人员在书面挂失两周后凭挂失单及交费收据领取新卡;办理加急手续的,于书面挂失一周后取卡。

特别提示:凡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符合办理退休条件人员),在办理完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须持相关手续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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