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个人是缴60元还是130元?”新学期开学,不少学生家长来电询问新实施的《温州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相关问题。昨天,温州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每人每年的保费是130元,其中财政补贴70元,因此在校生个人只须缴纳60元。
社保部门调查发现,市区不少保险公司借《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之机,推出了商业保险“学平险”,保费为每人70元,致使不少学生家长误以为未成年人医保保费为130元/年。
据市社保中心副主任蔡爱军介绍,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统筹共济的机制,以降低学生患大病、重病时的家庭风险,是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大事。已参加子女统筹的未成年人不需再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据了解,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年度内,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在起付标准(含)以下部分,由参保人支付;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10万元(含)以下的,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超过最高限额的费用,未成年人医保基金不再支付。此外,参保人发生无赔付责任的意外伤害,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年度最高限额5000元。参保人在参保期内,因病或意外伤害死亡的,基金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而各类恶性肿瘤、血友病等六类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待遇标准视同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