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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不再是梦想

2012-05-2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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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全省“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梦想,杭州市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努力加强医疗保险宣传,不仅为本市普通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还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大学生、困难家庭的医疗问题,特别是对因病而困的家庭,杭州市加大保障力度。

四川人赵大海如今已俨然把自己看成是一名新杭州人,可在以前,他在杭州打工总觉得自己像浮萍,没有根,总有一天还是会漂走。“现在,我有医疗保险,还有养老保险,和企业里的其他杭州人一个样。你说我还不是新杭州人吗?”赵大勇一脸憨厚满足的笑。

在这座拥有660万市民和2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里,超过90%的人口被同一张社会保障网覆盖,“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不再是梦想。

来自杭州市医改办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45.24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83.9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124.35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困难救助三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初步实现从制度覆盖到全民覆盖。

被保障的,不只有外来务工人员,还有大学生、困难家庭,甚至还有10万名城市老年居民。他们中有的是农转非人员,有的先在单位上班后“下海”经商而中断参保,还有的原先没有参保意识,甚至还有因为一直未参加工作从而未纳入保障体系的人员及部分返城“知青”。多年来,因为种种原因,他们一直未能及时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虽然患有多年的高血压,但经济本来就十分拮据的孤寡老人莫大娘却很少上医院,现在却仿佛去了一块心病,“有了保障,心里托底哪!”

建立一个没有漏洞、不留空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一直是杭州市近年来的努力目标。为此,杭州市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等,将原独立运作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少年儿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和非参保人员的医疗救济等制度整合到基本医疗保障一个制度框架内,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

去年,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0%,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并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杭州市今年的目标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覆盖超过95%;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市域范围内实现医保联网“一卡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可实现的住院报销比例将力争达到70%,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成。同时,对困难人群参保的资助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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