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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失业人员可享社保补贴

2012-05-3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近日,我市出台新政。新政规定,企业招下岗工可申请社保补贴和税收补贴。政策落实并没有实现预期效果,其中专项资金未到位是重要原因,这严重影响了企业响应政策的积极性。新政还有待完善和加强落实,加强宣传也是必要的。

从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中有一条,是对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全额社保补贴,在税收方面也给予一定的补贴,但申请社保补贴和税收补贴的企业却很少。

据了解,我市劳动部门今年上半年共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16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714人。而今年1-8月,全市一共只有67家企业申请社保补贴,涉及下岗职工1743人,补贴金额124万元。在税收补贴的申请方面,今年上半年也只有76家企业,申请金额27.52万元。7016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实现就业,却只有20%左右的人员申请相应的补贴。这样一来,一方面我市专项资金申请的人很少;另一方面因为企业没有享受到相应的补贴,影响了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少人申请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我市再就业优惠政策不了解,在招用员工时没有考虑其是否是下岗失业人员,更不了解政府对企业新增岗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补贴政策。还有部分企业,不知道政府的社保补贴是由企业先行垫付,再到劳动部门申报,或者为逃避给员工参保,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保账户。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申请政府的补贴程序很复杂,不愿前来,并且担心申报补贴政府要收取相应的手续费。更有一些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具有相关的申请资料,也就不愿到劳动部门申请。

我市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大力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政府已经加大了奖励的力度。企业新增岗位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企业除外),税务部门将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给予每人每年4800元的税收减免。企业每招用一个下岗失业人员,政府还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市人劳局希望已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尽快到劳动部门申请相应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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