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7年陕西省在宝鸡试点成功后,目前在全省各市全面展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西安市将在高陵县展开试点。
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推算,陕西省农村老年人靠自己养老的比例是30%~59.4%,靠社区养老的比例不到10%。2007年7月1日陕西省首先在宝鸡开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宝鸡试点成功后,陕西省政府确定各市(区)可选1至2个县(市、区)进行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阶段实行县级统筹,凡是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西安市确定将在高陵试点。到目前,全省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已达到41.8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8.9万人。
参保农民原则上按年缴费,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积累。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三部分组成。个人按上年当地(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集体部分也纳入个人账户)缴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如目前榆林在试点地区实行的是个人每年缴纳300元费用,而政府补贴120元,这些费用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已经60岁的老人则不须缴纳费用,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基础养老金。而待参保农民到了60岁后,将可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