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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陕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 基本实现了省级统筹

2012-05-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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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8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发布,陕西省今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已经确定,缴费基数由原来的两个档次(社会平均工资的70%或100%)的基础上上升分为三个档次。

随着2008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发布,我省今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已经确定,并予以公布。

据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391元(比2007年的21239元多了4152元),由此确定2009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2115.92元(比2008年的1770元多了345.9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2115.92×60%=1269.5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115.92×300%=6347.76元)。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处长段光明介绍,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全省各市(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标准是相同的,省内转移接续不存在障碍。

-相关链接

今年西安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2479元

西安市200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及生育保险将使用统一的缴费基数2479元,上限为7437元、下限为1487元。目前,西安医保个人月缴费额=缴费基数×2%,单位月缴费额=缴费基数×7%。

职工个人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高于7437元的,以7437元作为缴费基数;低于1487元的,以1487元作为缴费基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符合并轨条件中“4050”人员,按1487元作为缴费基数。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2479元。

灵活人员最少月缴241.21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额=缴费基数×19%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额

今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新的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在2008年两个档次(社会平均工资的70%或100%)的基础上重新分为三个档次,缴费比例均为19%,缴费工作于近日展开。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额=缴费基数×8%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额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纳。

用人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职工缴得越多,将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就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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