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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缴纳的养老钱可取出

2012-02-238次浏览
小新客服
职工到了60岁,缴费年限够的话,可取走个人账户资金和利息。但是职工们之所以将钱交给社保机构而不是银行,图的是老有所养,而不是一点微薄的利息。

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却不够15年,是否白缴?对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解答说:职工到了60岁,缴费年限够的话,可取走个人账户资金和利息,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任何的损失,因为个人支付的已全部拿走了。统筹部分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是共性的,因此,到了年龄拿不到这笔钱,并不是白缴。

记得有报道说,广州一位女工将满55岁,但她只缴了11年的养老保险金,未达到法定的15年,这导致她既无法续费也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当然,这位女工可以连本带利地进行退保,这也是她唯一的选择,但她11年的养老保险费真的没有白缴吗?

我们不妨作一个推理:假如职工事先知道在退休前无法缴足年限,他们完全可以将这笔钱投向商业保险,或者干脆直接存到银行,免得为了社保问题而跟企业争取相关权益。顾名思义,社保局是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机构,不是用来存钱的机构,对于养老保险费未缴足年限的职工,不该像银行一样以零存整取的方式结账。职工们之所以将钱交给社保机构而不是银行,图的是老有所养,而不是一点微薄的利息。

既然制度要求职工在退休前必须缴足15年保险费用,那么就不该让年龄不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既然政策出现了漏洞,那么就应当敦促有关各方尽快修改完善。不可否认,之所以出现“白缴”之惑,原因在于制度的僵化,以及有关单位在审核职工缴交养老保险的个人资料时把关不严。

此外,对于单位为职工缴交的养老费是否能退、如何退,有关方面也应有合理、明晰的解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钱,可视为职工福利,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缴足15年而“无法退休”的职工,这笔钱是老有所养的基本保障。

归根到底,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在这件事上,不应留下制度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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