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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老保险“大限”将至

2012-05-171次浏览
小新客服
11月30日,前广州市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人员以一次性补缴参加养老保险的“大限”。参保人员必须完成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无力一次缴纳者可分期缴费。

11月30日是广州市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人员以一次性补缴参加养老保险的“大限”,面对每天数百急吼吼赶搭末班车的早期下海人员,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专家表示,时间不够充分的参保人在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之后,缴费等手续可以相应顺延;手头紧张不够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可选择“分期付款”方式,先缴纳一部分,不够的年限可通过延缴缴费方式补足年限。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延缴方式没有一次性缴费方式优惠。

11月30日前必须提交申请

对于这批追赶末班车的申请人来说,首先面临的是时间紧迫问题。在原先的政策规定中,参保人必须在11月30日之前把所有的参保手续,包括最后的缴费办理完毕。这一手续除了申请之外,还需完成核准工作年限、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整个过程估计要一个月的时间。面对只剩短短的十几天时间,这批追赶末班车的参保人肯定赶不及。面对这一状况,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调整了对最终期限的解释:11月30日前参保人员必须完成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但提交申请后的一些手续,则可视工作流程予以顺延。

无力一次缴纳者可分期缴费

面对即将结束的优惠政策,还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因为手头紧,也很着急。按照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人员一次性参保政策,一次性缴费满15年的话,需要缴纳2.7万元。

对此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表示,政策规定,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其原在本市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同时,如果一次性无法负担太大金额,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将一次性缴费的年限选得短一些,比如,本来根据政策可以一次性缴30年的,那就选择只缴15年;不足部分再通过延缴的方式,最终达到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一次性缴费政策比延缴政策要优惠得多。因为一次性缴费的基数统一按不低于广州市200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50元)的55%确定,即743元/月,缴费比例按20%确定,折算为每月缴费约148元。而延缴,则要按当前对自由职业者的参保标准计算,今年的缴费基数是2820元的55%,即缴纳2820元×55%×20%=310元/月。同时,根据广州即将实施的省的养老保险新政,将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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