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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 政府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2012-05-17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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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9月以来,建德市又实施一大惠民举措,初步形成一个集“奖、扶、帮、优、保、养”为一体的制度,让计生家庭利益不断得到添加。详情请见下文。

9月以来,建德市下涯镇乌驹市村的会议室每天热闹非凡,前来办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申请的人络绎不绝,计生服务员方晓珍每天要接30多个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从今年8月25日开始,该市又实施一大惠民举措:对年满45周岁以上的农业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给予补贴,直至年满60周岁止。

建德市人口计生局粗粗算了一笔“利益”账,按选择新型社会养老保险100元档次估算,一个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在45周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用花自己一分钱,到60周岁每人每年可领取1394.16元(按目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标准推算),同时还能拿到720元奖扶金。这个家庭一年可领取4228.32元,基本上能维持一个农村家庭的日常开支,真正实现了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送上一份养老保险”。

为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近年来建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做好“加法”文章,每年拨款600多万元,让计生家庭利益不断得到添加,一个集“奖、扶、帮、优、保、养”为一体的制度初步形成。

“奖”:设立农村独生子女奖、计划生育奖学金、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200元至2000元;对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5年以上的村级计生服务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扶”: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农村计生家庭夫妇,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设立计生困难家庭临时补助;对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而致并发症的,享受每月生活补助。

“帮”:建立计划生育公益性基金,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援助;对独生子女在未成年时不幸死亡,夫妻不生育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计划生育救助金”;开展“三结合”帮扶、“少生快富”项目等“生育关怀”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优”:对计生户家庭出台优先优惠政策,在安排项目、技术培训、资金帮扶助困、工作岗位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优惠,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致富。

“保”:每年投入50多万元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其中今年推出的独生子女平安保险,为2.6万多户家庭投保。

“养”: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予以补贴”,列为2010年市政府“十大为民实事”之一,率先实行补贴政策,全市至少有3万多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可从中受益,并且每年以约4000的人数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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