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人保部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企业缴纳险种从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扩至五项,新增工伤和生育险。企业未按时缴纳,可由企业银行账户划拨或拍卖企业资产强制征缴。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将纳入参保主体。
强制,这个词,很难听,但强制缴齐五项社会保险,却从中感受到政府对职工的爱。的确,从现实的困境来看,如果不加制,靠“自觉”,是很难达到预设的效果。
强制缴齐五项社会保险,且赋予一系列的强制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职工享受权益,然而,五项社会保障,否会真的落实下去?这显然是个问题。一方面强制缴齐五项社会保险,势必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如果企业承受不了,又该如何?另一方面可能规定是一回事,执行是另外一回事。比如加班工资,一向是如此,每逢节假日之时,相关部门总是重复职工要收取加班费,然而加班费似乎永远是“浮云”。没有多少职工敢于较真加班费,除非不想干了。
在我看来,强制缴齐五项社会保险只是浅层的爱,深层的爱,就是将好的政策切实落实下去。其一,需要给企业减税减负。其实,现在的企业负担也较重,从缴税的角度看,他们也够重了。再强压下去,对于企业的发展未必是件好事;其二,国家也该承担一部分。毕竟现在国家挺富裕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不变的道理;其三,要严格执行。要不折不扣的执行,不要只是规定了事,如果 职能部门的执行力不提高,最终也没有多少效果,反而会损坏了法律的威业,会减损了政府的形象。
强制缴齐五项社会保险只是浅层的爱,爱,就要爱得深沉些,最好是刻骨铭心的,让职工从心底里笑出声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