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用暂住证换回居住证,打算凭此办理社保,可仍被告知“非武汉户口不得办理”。这持居住证能享受的权益咋落不到实处呢?
陈先生说,家人来汉已有10多年,因为买的是二手房无法落户武汉,相应的社保、医保待遇无法享受。3月15日,我市开始推行“居住证制度”,明确持证者可享受十大权益,其中包括按照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了让家人尽快享受到社保待遇,陈先生很快领回居住证,并持证前往洪山区社会保险管理处申请办理社保,不料遭到拒绝。“工作人员说我不是武汉户口,不能申请”,陈先生纳闷:难道这居住证还不能使用?
昨日,联系洪山社保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还不清楚此事,具体政策需咨询上级法规部门,他们只是执行单位。
随后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目前外地在汉人员可以凭居住证、个人身份等证明,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方式,前往本人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到流动窗口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