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江苏已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养老保险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实际情况,为不影响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为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据悉,目前调整通知已经下发给全省各市,各地将根据当地情况调整。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47元(全省2010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0%)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情况,在不高于147元的范围内,具体确定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比照执行。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另外,对于具有高级职称的上半年退休的科技人员,还将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举例】以南京市民朱先生为例,今年2月退休,其养老金是每月1500元,那么调整后,他每月的养老金会增加150元,即1650元。
上半年满70岁的退休人员增发30元
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到达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
【举例】假设南京市民于奶奶,今年1月初已调整过,目前每月养老金为1500元。上半年她满70周岁了,那么7月起,她可以享受增发30元,调整后,每月的养老金会将达到1530元。同样,市民丁大爷,虽然今年1月份他已经增发了30元,养老金达到1600元,但因为上半年他正好满75周岁了,那么,此次他还可以再增发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