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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年内实施居民养老保险

2012-05-2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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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市民更好的了解新社保法,宜昌市人社局近日开展了新社保法的宣传。有关人士表示,宜昌将认真贯彻实施新社保法,年内将实现医保市级统筹及城区居民养老保险两大惠民政策。

昨日,宜昌市人社局在夷陵广场开展了新社保法宣传,在现场,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7月1日开始,宜昌将认真贯彻实施新社保法,年内将实现医保市级统筹及城区居民养老保险两大惠民新政。

在宣传现场,市人社局局长张军平介绍了新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并表示从7月1日起,将按要求逐步实现新社保法的惠民政策,今年内完成医保市级统筹,即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管理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预决算、统一信息系统,实现基金共济。其中统一政策要求分别统一三项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缴费、待遇、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缴费、待遇标准差异大的地方,可设立一定的过渡期逐步统一,但缴费费率、待遇项目和报销比例要统一。同时,宜都和秭归从7月1日起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宜昌城区也将在年内实施居民养老保险。

在宣传当日,市人社局开设了咨询台,共接受群众咨询近3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群众咨询总是主要集中在养老关系转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异地就诊及医疗保险报销、工伤责任及待遇、劳动合同、职业能力鉴定、人事代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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