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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加快推进

2012-05-2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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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一直备受人们的关注,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养老问题成了首要解决的问题。在新农保的前提下,应加快推进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自从去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地新农保试工作总体上是比较顺利的,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和拥护。但是,按照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的设想,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进度显得过于缓慢,必须加快推进这一惠及占全国人口多数的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第一,新农保试点已经取得丰富的经验,工作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虽然国务院的指导意见是去年才出台的,根据国务院的指导意见进行新农保试点时间还不是很长,但是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北京、江苏、陕西等2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0多个县(市、区、旗)就自行开展了有政府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今已有六七年的试点实践,各地在制度模式、财政投入方式、经办机构建设等方面探索出了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为推进这一工作打下了相当好的基础。这就使新农保试点,不必像其他一些新制度推行前需要长时间试点。

第二,新农保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是财政能否承受,财政支持能否真正到位。有关方面在确定新农保试点的进度时其所以把从试点到全覆盖的时间拉得这样长,我想一个重要的考虑也是财政承受能力问题。但是,从有关测算数据和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看,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不存在的。据有关方面测算,假定到2020年,参保率达到95%,基础养老金按60元的标准发放,地方财政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提供补贴,中央和地方用于新农保的财政补贴资金合计,仅占财政总收入的1.3%左右。这样的财政投入比重是完全能够承受得了的。

从开展新农保试点比较早的陕西宝鸡市来看,2008年市县新农保财政补贴472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贴1000万元,市县(区)财政补贴3728万元,市县财政用于新农保的补贴仅占财政收入的1.58%。到2012年实现新农保全覆盖,预计市县区财政用于新农保的补贴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也只有3.4%。

河南郑州市2008-2009年共计投入4.86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养老保险补贴、一次性参保补贴、基础养老金等),占地方年财政收入的1.75%。当地干部反映,这一投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比较小,在财政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以后每年列入一般财政预算,年增长率低于财政收入增长率,因此财政支付压力并不大

第三,新农保试点后,各地开展试点的积极很高,广大农民更希望尽快享受到党和政府这一德政工程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尤其是老年农民急切盼望。因此,如果不能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新农保,将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比如没有开展试点的县市党委和政府将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造成相临县市农民的巨大反差而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等。

因此,我个人认为,新农保试点必须加速推进。目前各项条件基本具备,只要能下大的决心,在三到五年时间里做到新农保的全覆盖是完全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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