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山西省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会议上获悉,山西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可覆盖全省约240万城镇无业居民,填补了养老保险领域的一块制度空白,加上新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据介绍,自2011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山西省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共97个,其中包括阳曲县等国家试点县85个,省试点县12个,占全省119个县的81%,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健介绍,此项政策主要包含4个要点。第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第二,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在多档中选择。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第三,参保居民按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最后,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