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2-05-2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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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市试点成功后将全面启动,在为人民提供保障的同时不断完善自身,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为人民服务。

家住中山公园街道至诚社区的穆淑芬和老伴原是黑龙江人,来大连已经18年了。去年4月,大连市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启动后,老两口都参加了这项保险。“每月交100元给200元,对我们这些没有养老保障的老人来说挺好。”一下子可以同时享受两份养老待遇,穆淑芬老两口当然高兴。

大连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对全市的养老保障体系来说,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转折,它标志着我市养老保障的制度体系已经建设完毕,同时标志着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昨日,记者就我市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情况,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士武。

60岁以上城镇居民7月1日开始享基础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我市正在抓紧制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准备适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围。“根据规定,6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即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从7月1日即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也就是说60岁以上的城镇老年居民不需交保险就可以领基础养老金。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中,预计将高于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确定后从7月开始补发。”刘士武解释说。据悉,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将有30余万名城镇居民受益,其中近10万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可直接享受到基础养老金。

另外,刘士武还告诉记者,我市于2010年4月1日率先在东北地区实施的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继续实施,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步进行。该政策规定取得我市城镇户籍累计满5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未享受任何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居民,自参保缴费次月起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养老保障待遇。目前已有4.8万名老年居民享受到此项待遇。

新农保9月开始参保缴费

已于今年4月1日启动的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前也有新的进展。刘士武告诉记者:“新农保体系使我市200多万农民有了养老保险,其中有48万60及60周岁以上的农民可以不需缴费,直接按月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目前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工作正在进行,截至5月底,已有39万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领到了基础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新农保的参保缴费将于9月份开始启动。到今年年底前,参保率力争达到70%以上,2012年底前实现全员参保。新农保实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缴费时间越长,政府补贴越多;选择缴费档次越高,个人养老金发放标准也就越高。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每超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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