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有望与城镇职工平起平坐

2012-05-2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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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表示,对于长期在城镇企业工作、履行了缴费义务的本市农民工,将有望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待遇,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目前本市在就业和社保方面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城市居民轻农村居民”的现象:相当一部分在企业长期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农民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并不能像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只能选择领取一次养老待遇或将一次性待遇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新农保”规定享受待遇。

针对这些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要打破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瓶颈,建立两个“一体化”,解决两个“不平等”。即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解决城乡促进就业政策的不平等和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不平等。对于长期在城镇企业工作、履行缴费义务的本市农民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出台办法,将其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使他们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以提高就业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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