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已基本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制度。截至5月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053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885万人、失业保险476万人、工伤保险458万人、生育保险393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543.8万人,其中有135.45万名60周岁以上农民领取了养老金。
待遇水平逐步提高。2005年至2011年,我省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2004年底的560元,提高到目前的1387元;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目前分别达到75.6%、60.1%;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住院起付线有所降低。
根据国务院部署,本月起,全省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覆盖60%的县(市、区),到2012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时,全省将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研究解决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本身涉及的城乡衔接问题,以及险种之间的制度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