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到村里任职担心老了没保障,总想趁着年轻到外面打工多挣点钱,现在好了,县里为我们办理了养老保险,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现年42岁的江西星子县蓼花镇三角垅村委会委员占小林领到养老保障卡高兴地说。1999年9月,占小林进入村委会工作,由于担心年老离任后生活没有保障,他多次萌发了外出务工的念头,自从县里今年为他们办理了养老保险,让他一下吃了“定心丸”。今年以来,在星子县各地,和占小林一样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共有316人。
星子下辖73个行政村,全县有80%以上的农业人口,特别是该县背山靠湖,村干部承担了大量繁重的工作任务,但生活待遇普遍较低,退休后没有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为保障村干部年老离任后的基本生活,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安心基层、奉献农村的工作积极性,星子县积极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在2006年为村级正职办理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今年将这一政策扩大到全县各村(居、站、所),为符合条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所有村干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该县对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费用参照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标准缴纳。村级正职按县、乡、个人4:3:3比例承担缴费资金;村级副职按县、乡、个人3:3:4比例承担缴费资金办理养老保险。与此同时,该县还对在职在岗但由于年龄条件等原因不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符合条件但个人不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在其离职时根据其任职年限按照600元/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由县乡财政平均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