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0月10日,海口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67774人,应参保缴费为54477人,已参保缴费28613人,缴费率为52.5%。”在昨天(12日)上午召开的海口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海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副市长韩美参加会议并讲话。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8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海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有效,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为52.5%,其中秀英、美兰、龙华、琼山4区的缴费率高低依次为60.3%、52.5%、51.6%和48.1%。在工作开展进程中,海口力求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时出台了《海口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标准,海口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海口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各区还统一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补贴标准和工作措施。
针对“保费收缴”这一重点难点环节,海口实行先易后难、先抓重点参保人群后普及一般人群的方式,对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家庭边缴费边发放,首先让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领到养老金。有些街道还安排专门时间,集中为60周岁以上的老人办理参保手续,有效提高了经办水平和进度。同时,海口自8月起还实行每日一报告、每周一通报制度,及时发现、破解工作中的各种难题。
会上,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秀英区作了经验介绍,而4个区中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一个街道(镇)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韩美在讲话时表示,尽管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已达52.5%,但是比起94.5%的新农合征缴率和86%的城镇居民医保征缴率,这一数字还是显得单薄。下一步要围绕“两个重点”和“两个确保”来完成,重点围绕16至59岁应参保人员的征缴和60周岁以上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开展工作,确保在11月15日前全市参保征缴率达80%以上,特别是基本养老金发放率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