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邯郸武安市1.35万名符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条件的居民,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在邯郸市率先实现了“全民养老”。
据了解,自7月1日以来,邯郸市相继在涉县、武安、邯郸县等12个县(市)先期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支付终身。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若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则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