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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车搭售保险是否违法呢?

2012-03-159次浏览
小新客服
长途车票搭售保险,侵害消费者的选择和知情权是违法的吗?

买长途汽车票搭份“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很多人出门时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日前,市工商局针对此类行为查处了本市一家大型长途客运公司,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搭售,并处以5万元罚款。其实,长途汽车票中已包含了乘客的保险。如果您再遇到这种搭售行为,请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今年5月,本市工商部门接群众举报,称本市某大型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在出售汽车客运票时,在乘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乘客搭售“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商部门立即展开明察暗访。经查,这家客运站于2009年7月与某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合同,并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其售票窗口销售长途客运车票时搭售“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售票时,这家客运公司将售票机与销售保险的机器联机同时出票,售票员对购票乘客将以上两种费用统称票价,在乘客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并收取。截至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时,当事人已累计销售保险328942份,销售金额657884元,并从中提取手续费138813.51元。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这家客运公司没有采取在售票现场明示等形式告知乘客可以自愿另行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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