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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

2012-03-136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投保后,凡独生子女因患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医疗事故、重大疾病等,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

日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赔出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首例重大疾病保险金,总金额2万元。

据悉,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于2008年9月由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市计生协、市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启动。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为上海市推行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承保对象为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天至16周岁的独生子女。投保后,凡独生子女因患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医疗事故、重大疾病等,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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