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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雷击致死半身被烧焦保险公司怎样赔付?

2012-06-116次浏览
小新客服
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考虑的最多的就是理赔。因为,保险产品给他们带来的保障是保险产品理赔时给与他们的,那么,对于遭雷击致死半身被烧焦的消费者,保险公司怎样赔付?

这两三天,漳州多数地区都出现降雨天气,局部地区的雨量还很大。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气象台获悉,从前日早上8时至昨日下午6时,多数地区降雨量超过25mm,漳浦长桥镇的降雨量达到180毫米。

在平和县九峰镇复兴村,因为下雨打雷的缘故,引发一幕悲剧:27日下午4点多,当地60岁的村民朱某期,在田里做稻草人时,大雨倾盆而下,朱某期赶紧拿起镰刀往家赶,走到复兴小学门口的机耕路一电线杆旁边时,一道雷电从天而降,朱某期当场身亡,半身被烧焦。

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和支公司(简称“人保财险”)获悉,该公司已启动理赔程序,根据相关政策,朱家人可获得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人身伤亡赔偿。

【事件】

被雷电击中 老汉半身烧焦

复兴村的党支部朱书记说,村里有人目击了事发过程,当时,目击者刚好要出门摘菜,就看见一条“火龙”(雷电)从天而降,他感觉不远处的电线杆旁有人倒了下去,因为雨很大,他不太确定,便返回屋子叫家人一起过去看。到了现场,他们发现朱某期倒在地上,半身已烧焦,朱某期戴的斗笠,也被雷电击穿一个窟窿。一群人赶紧把朱某期送到当地的九峰卫生院,发现人已经身亡。

朱某期的儿子说,当时,老人到稻田里做几个稻草人,看雨大,就提着镰刀往家赶,没想到走到机耕路时出现意外,“当时云层比较低”,第二天,人保财险平和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到他家了解情况,对方告诉他,如果情况属实,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条款,支付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人身伤亡赔偿款给他们。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通知》,凡属漳州市各县(市、区)所有在册户籍人口和由市、县、乡三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抢险救灾人员与其他有关人员,在辖区范围内,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特指:暴风、暴雨、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崖崩),或者在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灾难现场施救和见义勇为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人保财险将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付,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

记者联系该保险公司的经办人员得知,他们已确定朱某期是遭雷击致死,并且已启动理赔程序。

【延伸】

防雷中心:防雷设施须年检,没有一个小区申请

雷击事件并不少见,网络及各地媒体均曾报道过。漳州市气象局防雷中心提供的漳州雷电灾害案例显示,2010年5月至10月,防雷中心共登记的雷电灾害有9起,除1起是居民遭雷击致死外,大部分是建筑物遭雷击,其中有3起是因为住宅楼没有安装防雷装置,或没按规范设计、施工防雷装置。

防雷中心副主任林溪猛说,根据《福建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纸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必须纳入防雷减灾的规范管理。“施工前,他们要到防雷中心进行防雷设计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我们出具核准书,然后按照标准施工,我们也会进行质量跟踪监测。”林溪猛说,新建小区都会按要求安装防雷装置,但随着小区住户的陆续入住,业主在楼顶上装置太阳能热水器、储水罐,问题就出现了。

记者当天跟随防雷中心的工作人员走访市区多个小区,发现不少业主把太阳能热水器装在屋顶的制高点位置,却没有在热水器旁装置避雷短针。“这个很危险,雷电击中热水器,电流会顺着热水器的管道进入房屋,同时对整栋楼的用电系统进行破坏,如果业主在洗澡,就会被雷击中。”防雷中心的郑栋栋工程师说,城乡接合部和很多农村把储水罐放在屋顶,也很容易成为雷电的攻击对象。

不仅如此,根据规定,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和油(气)管道的站场、阀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场所及设施,防雷设施要求半年一检,普通场所的防雷装置一年一检。“新建小区移交物业后,我们至今还未接到任何一个小区物业的年检申请。”林溪猛称,他们曾对市区一些品牌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邀请,结果因涉及年检费用,没了下文。对此,走访时,一些物业人员则称,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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