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3年前购买了一份分红型寿险,同时购买了附加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过去两年,他因病两次住院治疗,有关费用保险公司都按合同进行了赔付。今年,王先生准备继续投保这一附加险时,保险公司却拒绝续保。
保险公司的解释是,由于王先生购买的附加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属于一年期短期健康险。根据合同约定,每一保单年度,投保人根据意愿投保,保险公司也要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重新核保,再决定是否续保。每次续保,其实都是一次重新签定合同的过程,客户和保险公司都有权选择是否续签合同。
由于今年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王先生患有一些需长期治疗的疾病,每年都有很大的理赔几率,保险公司风险加大,因此拒绝续保王先生的附加险。
保险专家解释,从保险条款看,保险公司的做法并无任何不合法之处,消费者如果要避免这种尴尬,可在最初投保时,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保险产品。
从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看,主要有两种产品可以避免日后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
首先是终身医疗保险。消费者只要投保了终身医疗保险,每年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续保,保障期限可延续终身。不过,保险公司一般会设置一个累计的赔偿上限,一旦理赔金额达到这一上限,保险合同即告中止。终身医疗保险有返还型和非返还型两种。
其次是可以选择保证续保产品。目前市场上亦有少量医疗保险产品具有保证续保的功能,如人保健康险公司推出的个人医疗保险。亦有保险公司推出3年以后可保证续保的产品,如果客户连续投保3年,即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证续保。保险公司审核同意以后,就不得因客户的健康状况终止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