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中规定:“本保险在实行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在保险合同中列明,保险合同可约定绝对免赔额为零。”
针对条款中的规定,投保人对于“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的概念理解起来可能较为困难。那么,何谓免赔额呢?
免赔额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的条件做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在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中免赔额通常以绝对免赔额形式予以体现。一般来说,这种免赔额应用于每次损失。
让我们用较为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绝对免赔额的含义。例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合同中约定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元。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若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保险公司不予以赔付;若损失超过200元,保险公司对超过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的部分给予赔偿。
设置免赔额是西方国家保险公司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下来的一种做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每笔赔案都要经过从报案、立案、现场查勘到核算核赔的工作流程,如果保险公司对发生的众多小额赔案都要经历上述工作流程的话,那么所产生的理赔费用就会非常高,无形中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设立绝对免赔额有助于降低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绝对免赔额不同于相对免赔额,保险标的每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设立绝对免赔额能够敦促司机谨慎驾驶,降低发生保险事故概率。
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若干档次的免赔额,如设立200元、300元、500元等金额不等的免赔额,供投保人选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免赔额度,新司机因驾驶技术不熟练,在驾驶过程中发生小擦碰事故的机会多,故可以选择低档次绝对免赔额,相应的则要多交一些保费;而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驾驶技术娴熟,在驾驶过程中发生小擦碰事故的机会相对较少,就可以交纳相对便宜的保费,选择较高档次的绝对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