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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的理赔车损险后还能再索赔吗

2012-05-23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通常在车险的理赔中,都有保险事故的责任问题。如果自己的汽车早到损失而又是对方的责任,这是保险公司在赔付给车主损失后,那肇事一方的责任由谁来追究呢?在保险条款中有着代位求偿的规定为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了解决的方法。

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小李在自驾车出游时被另一辆车严重碰撞,小李不幸身亡,车辆全部报废,肇事方负全责。小李为他的爱车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50万元的车损险,同时,也为自己在某寿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财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在赔付受益人保险金后,受益人还可以向肇事方索赔车辆损失费和其它损失费吗?

上海读者张先生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造成并负有赔偿责任,则被保险人既可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第三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根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支付赔款。如果被保险人首先要求保险人给予赔偿,则保险人在支付赔款以后,有权在保险赔偿的范围内向第三者追偿,而被保险人应把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反之,如果被保险人首先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获得损失赔偿,被保险人就不能再向保险人索赔。这是因为财险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还具有向事故责任方代位追偿的权利。

根据代位追偿原理,该车主的受益人获得了财产险公司50万元车损赔款后,就自动失去了向肇事方追索车辆损失款的权利,同时,财产险公司依法获得了向肇事方索赔50万元的权利。如果车主再向肇事方索赔车辆损失款,则会造成车主因损失而获取不当得利。

不过生命无价,寿险公司在赔付受益人相关赔款后,没有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受益人依然享有向肇事方索赔人身伤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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